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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胖菲麻在噗浪發了一個噗,說她同事送她一個免費月曆,內容是柴犬。035.gif

當我正準備點進去羨慕一番,結果看到相片害我的下巴差點掉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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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row3.gif這是令人羨慕的第一張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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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row3.gif這是令人錯愕的第二張相片,怎麼跟我認識的某小WA感覺很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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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row3.gif這是第三張相片,看到這裡,大家心裡有底了嗎?

 

是的,沒錯,42.gif

上面這兩張桌曆的柴犬主角,都是拿我部落格的相片重新繪製而成。

 

 

第二張圖的原始相片
原始標題:柴波光陰地圖2010》0331。大創櫻花坐墊補貨了
Blog連結:http://sincianati.pixnet.net/blog/post/25873304

把兩張圖放在一起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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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度近乎100%

 

 

第三張圖的原始相片
原始標題:柴波光陰地圖2011》0618。仔仔momo生日會
Blog連結:http://sincianati.pixnet.net/blog/post/29534042

把兩張圖放在一起比較

未命名 -2拷貝.jpg

相似度又是100%

 

 

雖然桌曆上的圖案是重新繪製的,但這...應該已經構成

著作權法第91條第1項的「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罪」了吧!

 

 

剛剛我已經打電話過去晶功印刷電路公司總機詢問,

該公司桌曆設計者回總機說:「這些相片他都有重新畫」

也就是說設計者間接承認用的是網路上看來的相片(應該不只我的相片被"參考")。

  

 

有人喜歡我拍的相片很好,

不過對方是家公司,做事應該要謹慎一點吧?

這件事情可大可小,未來如何發展就看對方接下來的態度和誠意,

幸好我也不是那種什麼事都要尋求法律途徑解決的人,

目前只請對方寄10份桌曆來給我,讓我們幾個朋友收藏收藏,

希望晶功印刷電路公司能夠依約將這10份桌曆寄來囉!

 

 

 

後續:12/30晚上9點,晶功又派一位小姐和我連絡(應該是下面留言的這位CORA),

一開始她還是強調設計師有把圖重畫過,應該不會侵犯到著作權,

並推託設計師參考太多圖、才會沒辦法聯絡到相片原作者,

這樣的講法除了沒有法律常識以外,也破綻百出,

因為我在網路上發送的每一張相片都有押上浮水印,浮水印上面清楚載明我部落格的網址,

對方設計師企圖便宜行事,以為偷偷使用不會有人發現,所以根本沒有聯絡過我,

卻沒想到在年曆發送的第一天就被抓包。

 

最後對方說她們有緊急召開會議,檢討這次流程的疏忽,

並於今天晚上(12/30)會有主管帶年曆來親自登門道歉,

希望我順便幫他們簽這次相片重製的使用授權書。

 

就醬,人情留一線,日後好相見,

但願對方懂得「亡羊補牢猶未晚矣」的道理~

 

 

 

補充著作權部分的法條說明:

感謝前陣子mobile01「電影痞子英雄盜圖事件」引申出很多著作權討論,

引用「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民國100年03月01日「電子郵件1000301c」函釋:

「...按著作權法(下稱本法)第6條第1項規定,就原著作改作之創作為衍生著作,以獨立之著作保護之。指利用已存在之著作予以改作並加入原創性所產生的另一個新的衍生著作,與原著作係各自獨立,另外享有著作權,衍生著作之著作人得將該衍生著作自由轉讓、授權他人利用;又同條第2項規定,衍生著作之保護,對原著作之著作權不生影響,亦即原著作權利人就原著作享有各項專有權利,不因原著作經他人改作而受影響,且因衍生著作之利用通常包含原著作之成分在內,故若欲利用他人改作完成之衍生著作,除須取得該衍生著作財產權人之授權外,亦需一併取得原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始得為之。又著作人專有將其著作改作成衍生著作之權利,因此任何人如欲改作他人著作,除有本法第44條至第65條合理使用之規定外,應事先徵得該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始得為之。」

再依據著作權法第37條第3項規定「非專屬授權之被授權人非經著作財產權人同意,不得將其被授與之權利再授權第三人利用。」

 

也就是說,晶功印刷電路公司2012年曆上的柴犬畫作,
未來如果要轉授權給其他人,還是必須要經過我的同意,
否則照樣會侵害到我的著作權。

不經一事不長一智,希望這件事情能順利落幕,
也謝謝大家的關心喔~

 

v40_func_not_clicked.gif  延伸閱讀:

賴文智律師:
企業法務著作權須知-誰有權授權?由痞子英雄首部曲宣傳海報爭議談起

郭建中律師:
衍生著作(或編輯著作)之利用,需要取得原著作權人之授權嗎?

 

 

 

 

在2011.12.30這天,

晶功派了一位小姐(沒遞名片)拿了40份桌曆給我,

實際上拿到桌曆以後,

我更能確定他們「參考」的柴犬相片全部都是網路Google來的,

因為隨便搜尋一下就能找到原版相片出處,

以下列舉四張。

誠心的希望晶功印刷電路公司以後不要再做這種傷害自己商譽的事。

 DSC_0762拷貝.jpg

原始出處:www.wallcoo.com

圖片連結:
http://www.wallcoo.net/animal/Shiba_Inu/html/wallpaper5.html

 

未命名 -1拷貝.jpg  

 

 

 

 

DSC_0765拷貝.jpg

原始出處:蘋果日報

圖片連結:
http://www.getjetso.com/forum/thread-395546-1-1.html

未命名 -3拷貝.jpg 

 

 

 

 

DSC_0763拷貝.jpg  

原始出處:電影--心動奇蹟(宣傳海報)

圖片連結:
http://blog.xuite.net/s0901423/think/12566598

未命名 -2拷貝.jpg

 

 

 

 

DSC_0766拷貝.jpg

原始出處:不明

圖片連結:http://163.24.79.19/95161/tips.html

未命名 -4拷貝.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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