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是一個每天抱惡犬假裝睡覺,
偶爾在客廳地板不小心睡著、導致最近重感冒的笨蛋現場實錄。
前兩天有一則新聞引起家族熱烈討論,
大致上是說,台北市動物衛生檢驗所準備立法,
比照新加坡,要求大型猛犬投保「第三責任險」,
但是身為小型犬的柴犬,不知為何也被列在強制範圍之內。
自由時報寫,需要強制投保的犬隻品種,可能包括狼狗、日本柴犬、杜賓狗、獒犬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jan/15/today-life14.htm
原本我以為是記者筆誤,後來看到TVBS的新聞說,
體型非分類依據 「柴犬」也列特殊犬
http://www.gclub.com.tw/NEWS/NEWS_LIST.asp?no=yehmin20080115184022
這樣就表示並非記者筆誤,柴犬確定被列為特殊犬種,
甚至是14種猛犬強制投保的唯一小型犬了。
雖然柴柴波波的晶片去年改登記為台北市的柴犬,
但是只要把柴波的戶籍遷一下,馬上就可以變成台南的柴犬,
所以目前看來,這個政策對我們家似乎沒多大的影響。
大家氣的是什麼?
氣的是新加坡根本沒把柴犬列入惡犬強制投保範圍,
台北市政府卻比新加坡聰明,順便把最近幾年越來越多人養的柴犬算進去?
http://www.ava.gov.sg/NR/rdonlyres/2FCF9F87-1FB1-49C8-A804-0611C26E95FA/17975/ABDogLicensingandControlRules2007.pdf
氣的是犬種歧視?
逼柴柴波波改當米克斯?
還是有植晶片的都是笨蛋?
沒植當二等公民,植了當三等公民兼課稅,
導致民眾養狗植晶片的意願嚴重降低?
其實這個「台北市動物保護管理自治條例」草案背後,
是否有很大的陰謀,或是利益掛勾?
否則為何連身為小型犬的柴犬也被列入「大型、凶猛、多人飼養」的惡犬行列?
目前不得而知。
只希望北市府官員不要隨便拿已經過著二等國民生活的養狗人開刀,
並且在討論完「義務」之後,還給我們養狗人一個應有的「權利」與「公道」。
(2008/1/18 Update)
大家今天的問題點不在「要不要保險」,
而在於「特定犬種」要不要強制保險。
以下是柴爸寄給台北市政府的信:
致郝市長,嚴所長:
昨日小民咋聞此事,就與女友研議未來將犬籍遷出台北市,也認為此舉將會造成民眾登記意願降低,小民養有2隻柴犬,個性溫馴,當然這是從小教育的結果,今天莫名奇妙被列入兇犬,出門也將面臨批評及指指點點,心中相當不服與無奈。今天會攻擊人,重點真的在犬隻本身嗎?個人養狗多年,真的不這麼認為,有請市府團隊做說明吧!
市府回應(97.01.18 動衛保字第09770049700號)
親愛的市民您好:
關於您所問的問題回復如下:
有關臺北市動物保護管理自治條例,目前仍在研議階段,未來在制訂條例時,會參考你的寶貴意見。犬種之標準係參考新加坡規範,本府尚待邀請育犬、獸醫、動物保護專家研商,故尚未定案,更會經過多次公聽會進行討論,感謝你對本議題的關心。如有其他問題,請逕洽本所(8789-7135)。
臺北市動物衛生檢驗所所長 嚴一峰 敬上
雖然回答得很制式,但還可以接受,
大家不妨聽聽專家的意見,
也可以傳逹我們
1。不願列入「特殊犬種」
2。「要保險,就一視同仁」的心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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